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 张伯伟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工作中,一些人在行政、事业等单位上班时,手机等常用财物随意放在身边,自认为很安全的地方没有风险,往往忙起来便放松警惕,稍不留神,让小偷钻了空子,顺手牵羊屡屡得手。
蟊贼胆儿真够大,眼皮底下偷手机。洛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程某某姑娘在工商窗口忙着打印好两份材料,要用手机时,刚才放在柜台上的一部金色苹果6S手机不翼而飞,程某某姑娘原想这么多人来服务大厅办事,手机又在眼皮底下,没人敢偷走手机,心急火燎地找了好长时间还没找到,于是才拨打了110报警。
2016年5月24日11时许,程某某姑娘报警称:今天上午9点50分许,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工商窗口辅助办公期间,自己的一部金色苹果6S手机在办公柜台上被盗。 接报后,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冯国鹏、胡书波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询问受害人、调查案情。受害人除对手机放置地点、时间段有印象外,对被盗其他细节毫不知情,办案民警发现行政服务中心装有监控设备,遂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迅速开展调取监控视频工作。 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8个探头的详细查看,发现一名30岁左右秃顶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男子没有办理具体业务,作案后迅速离开。因监控距离远、角度不正、视频质量差,未能获取嫌疑人的清晰图像,也无法确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侦查员根据嫌疑人的衣着、体貌特征对案发前后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各楼层、电梯、步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广场等周围监控调取,发现该男子从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下楼后到直接到地下停车场,然后该男子驾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从地下车库驶出。但地下车库出入口的监控探头损坏多日,没有留下该车号牌的价值信息。依据获知的车辆型号、颜色和驶出时间,侦查员依托沿途监控顺线追踪,在民政局十字路口、新城粮店门口、东花坛十字路口、疗养院路口监控均发现了疑似嫌疑人驾驶车辆,但是监控画面清晰度不高,无法识别车牌号。嫌疑人若隐若现,近在眼前却不能立即破案,侦查员调整工作思路,调取嫌疑人可能通过的高清卡口监控,同时结合案发前后重点时段,筛选类似车辆数十辆。层层过筛,确保有万无一失,经过对卡口视频截图逐一比对,终于发现一个驾驶人员衣着、体貌与嫌疑人极为相似的车辆。查询车辆信息后,车主照片与嫌疑人视频特征相符,遂确定该车车主即为该案的嫌疑人。2016年7月18日周一刚上班,经侦查,发现嫌疑人党某某7月17日晚上入住洛宁县新华园宾馆503房间,刑警大队二中队全体侦查员迅速出动,在新华园宾馆将涉案人党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党某峰对自己因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男,汉族,现年39岁,洛阳市涧西区人)已被洛宁警方刑事拘留,现已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