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薛宏冰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如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3月6日上午,记者从漯河市公安局获悉,目前《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已正式公布实施,漯河市将严格按照奖励办法规定的举报范围、举报标准对举报毒品犯罪者进行奖励。

  据介绍,根据规定,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500元。

  举报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的毒品数量进行奖励。1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元;10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0000元。

  举报走私、非法买卖、运输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一类管制品种的,每1千克奖励2000元;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每100克奖励2000元。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100株(大麻1000株)奖励100元。

  举报非法制造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厂(点)缴获毒品的,根据厂(点)规模和缴获量予以奖励,每捣毁1个加工点奖励10000元,每捣毁1个加工厂奖励50000元。提供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对举报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关于举报的奖金领取举报人应注意,在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凭本人身份证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或拒不提供身份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若举报人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也可提供本人或其委托人开户银行账号,由公安机关将奖金转入指定账号。

  漯河民警也提醒道,市民群众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各级公安机关也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举报奖励工作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会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