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天气炎热,管城法院执行局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一大早就在执行大厅精神百倍地迎接第五次夏日雷霆集中活动,他们以必胜的决心,快速的行动来彰显法律的权威。

  执行法官来到布厂街某条小巷中,找到一位在树下纳凉的老大爷。原来,老大爷与张老太太在2013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老太太当即给老大爷2万元首付,并于6天后在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可没想到的是,张老太太买了房却没法住,老大爷的房早在几年前已卖给了另一个人。房屋的现住人起诉了张老太太和老大爷,法院判决老大爷和张老太太的合同无效不能实现买卖目的,随后,张老太太只好再次诉讼要求老大爷赔偿损失,最后法院判决老大爷还给张老太太首付款和契税等各项费用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多次寻找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老大爷。老大爷辩称房子都过户过了,房子之前被卖掉他也并不知情,现在房产证上还不是他的名字。执行法官向他耐心地释法:你的合法诉求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另行解决,但是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必须要执行。知道了怎么解决这起纠纷后,老大爷委托他的儿子去法院将钱款交还给张老太太。

  在管城法院东面不远的地方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但其却以各种借口规避执行。王某随后又打电话报警,称申请执行人张某敲她家的门,同时还敲诈她。警察出警后,由于王某的指控无任何证据,她还是被带到执行大厅。张某和王某系雇主关系,他们的纠纷起于2016年,张某在王某的摄影工作室上班,但王某未和张某签订劳动关系合同,而且4月份、6月份都没有支付工资,张某无奈辞职,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工资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处王某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和赔偿总计7000余元,因王某仍然拒不还款,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刘一霖 图/陈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