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未来的高考改革——
好目标需要好设计
春季高考前途何在?是存是废?对当下的高考制度改革带来何种借鉴?
有专家指出,任何一项高考制度改革都需要立足国情进行制度设计,尤其需要鼓励和激发改革主体——高校的积极性。也有专家指出,短期来看,春季高考成本较高,学校受益不大,似乎得不偿失。但作为一项公共政策,作为一项教育改革,春季高考的得与失不应当简单地以经济标准计算。当年,考生对春季高考反响最热烈的是安徽和内蒙古,而不是上海和北京,只是因为后来外地高校不参与安徽和内蒙古的春季招生,才使得春季高考在这两个地区夭折,这说明春季高考在某种环境下,仍很有生命力。回到当下来看,春季高考探索的经验很宝贵,决策部门应当结合当下高考制度改革和探索的方向,吸取其经验,给当下的改革目标以更为完善的制度设计。
熊丙奇指出,把春季高考转变为学术水平测试,或许是不错的尝试。目前情况下,我国各地已经推行的“学术水平测试”非真正的能力水平测试。春季高考如果能承担起真正意义上的水平测试功能,将是对高考制度改革的极大贡献。
天津市的实践经验也值得思考。据了解,天津市春季高考最初的制度设计就同教育部倡导的初衷不尽相同,从设立之初便主要面向中职、中专、中技这“三校生”,之后,先后就是否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进行实践,最终确定为以面向“三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为主。因此,招生院校也基本以高职为主。尽管这种制度设计看起来与教育部倡导的春季高考的初衷存在差距,但是,经过10年的实践,天津市的春季高考已成为高职招生的重要渠道。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劳凯声教授指出,放眼未来的高考制度改革,简单地把一次考试分成两次、三次,还是四次,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高考的竞争压力。因为录取比例没有增加,竞争就不会缓解。改变现行高考制度的残酷的竞争现状,考试和录取剥离开来是一个可以探索的方向,考生根据需求有多次机会参加某一考试,选择最好的成绩来向理想的高校申请。考试和录取相关,却不直接联系在一起。这样有利于降低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带给考生的压力,也有利于合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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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继高校扩招之后,我国又进行了一次重大的高考制度改革——在北京、上海、安徽等地试行春季高考。参加春季招生的考生报名条件与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相同,但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春季高考的组织方法、考试规则、录取等均按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的有关规定实施。
2000年1月19日、20日、21日三天,北京、安徽两地率先拉开春季高考序幕。各科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和难度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当。第一年春招,安徽的竞争就十分激烈,本、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高于上年秋季招生的分数线。2001年春季招生扩大到安徽、北京、上海、天津、内蒙古等5省区市,万余名学子通过春招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
2004年,安徽和内蒙古叫停2005年的春季高考。随后,北京宣布从2006年起取消春季高考。其他试验地区也逐渐不闻信息。至今,全国只有上海和天津还在坚持春季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