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廉洁教育试点工作意见,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廉洁教育进课堂已在29所中小学校进行了一个学年的试点,从9月1日起,济南大中小学将开设廉洁教育课程,郑筱萸受贿案被作为反面典型选入《廉洁教育读本》初中教材。一名家长称廉洁教育不对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开展,对小孩子搞廉洁教育是搞错了对象。
追溯“廉政文化进校园”的起源,当是不时见诸媒体的有关“校园腐败”的报道。开设“崇廉”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从小就有廉洁诚信的意识,因为不少中小学生存在着为了当选班干部,模仿大人“行贿”,采用请客吃饭、送点小礼品等小手段拉选票的现象。仅从这“模仿”二字就可以看出孩子为什么会“行贿”。孩子本没有明确的是非观,他们的种种举动更多的是来自于对成人世界的模仿。耳闻目睹了成人世界里“干部”的种种特权,孩子们怎能不对“干部”刮目相看,欣欣然而向往之?眼看着成人世界里因贿选而成功的人一个个呼风唤雨,为所欲为,孩子们又怎能不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童心是一面镜子,映射出成人社会灰暗的一面。
成人的脸上蒙上了灰尘,仅仅因为孩子无情地映射出这一面就要把板子打在孩子身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廉洁教育真的这么行之有效的话,最需要这种教育的应该是我们的家长、学校的教师,乃至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唯独不应该是那些无辜的孩子。道理很简单,如果整个社会都能够营造起一种廉洁诚信的大环境的话,又何必担心那些懵懂无知的孩子会去模仿腐败呢?而如果成年人一边教育孩子要懂得廉洁诚信,一边却在干着违背廉洁诚信原则的事情的话,不仅会使孩子看到成人世界灰暗的一面,更会看到其虚伪的一面。
教育孩子从小就有廉洁诚信的意识,这很好,但是我国的教育自古就秉承一种“言传身教”的原则。想一想孟母为什么要“三迁”,就可以明白环境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究竟有着多么重大的作用。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以身作则”的示范要比苦口婆心的劝诫强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