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驾车撞匪获力挺

2012年01月21日06:50      大河网-大河报             _COUNT_人评论

  教师驾车撞劫匪致1死2伤

  多数网友认为其行为可以接受

  网友:一旦定罪,

  世间将再无英雄!

  日前,广州金沙洲19岁大学生遭贼抢劫,小学老师飞车截贼致一死两伤的新闻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司机是见义勇为还是过失伤人各有争议。昨日,司机身份曝光,他姓张,是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曾多次获奖。其妻子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怀疑小女孩被强奸,第一反应是截住歹徒,“他见义勇为已不止一两次。”目前,警方对其是否见义勇为仍在调查及认定中。

  妻子:他不止一次见义勇为

  事后一直忙于相关调查工作,张老师身心俱疲,他的妻子通过电话接受了采访,“我们没有被拘留,只是很累”。

  “首先希望能澄清某些媒体的不实陈述。”张太太表示,当时在车里看见3名歹徒跟女事主厮打在一块,“一度怀疑是强奸”,眼看歹徒在伤害事主后拔腿逃跑,“第一反应就是要把他们截住”。张太太否认“追赶”的说法,“只是不想让他们的摩托车启动,实际上,当时的距离就10米左右,根本不可能出现开车追赶的情况。”

  对于丈夫的义举,张太太坦言“有抱怨”:“见义勇为已经不止一两次,总要为此给家人惹来麻烦。”

  学校:我们肯定会作出嘉奖

  轿车司机所在学校的李校长说,事件发生后,张老师和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校方已派人安慰,之后也会在法律上给予支持。

  对于此次义举,李校长深信“社会应该还他一个公道”。而作为校方,“我们肯定会作出嘉奖,并要以此给全校师生树立一个正面的榜样。”

  “他是典型的东北汉子,纯爷们。”得知张老师驱车截贼,该校一位老师说,“我觉得他做得出来。平时张老师有什么说什么。他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那种人,该出手时就出手。”

  网络投票:仅2%网友称其行为不当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和微博转发后,引发了网友们的争议。有网友认为,三贼仅抢劫一部手机,罪不至死,张老师的行为略显鲁莽,应属过失伤人。这一质疑引发大量网友的“反击”,“相信一旦定张老师罪,世间再无英雄,犯罪成本低代价少,竟还受法律保护,请问法律是为了什么?”

  昨日,“中国广州发布”官方微博对此事件发起了投票,记者看到,截至昨晚7时20分左右,已有近200名网友参加投票,其中58%的网友认为张老师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值得赞扬;37%的网友认为其行为得当,方式欠妥;仅有2%的网友认为其行为不当,按罪当罚。

  警方:嫌犯此前曾多次作案

  警方现已查明,死者名叫黄×平(男,26岁,从化良口镇人)是一名累犯,曾因抢劫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另两名嫌疑人苏×富(男,30岁)、黄×生(男,31岁)均为广西人,对伙同死者采取暴力方式抢劫女事主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此前曾作案多宗,两名嫌犯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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