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贴出一份2011年北京市部分重点小学“幼升小”的择校费清单。清单显示,北京市景山学校择校费居榜首,高达25万元;紧随其后的北大附小18万元、实验二小17万元。
媒体在报道时特意在标题中嵌入“网曝”二字,意谓该消息未经证实,因为25万元的天价择校费高得实在太离谱了。但报道提供了另一则材料,即21世纪教育研究院去年9月公布的《北京市小升初择校热的治理:路在何方》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小学生的择校费已猛增到8万元至25万元,几家重点学校凭借“小升初”的机会,每年就可创收15亿元。
据了解,此类择校费是北京市教委统一要求的数额(最高3万元)以及人情关系费、中介费等的总和。也就是说,在北京,知名中小学最高可收取3万元的择校费是“合法”的。据说,这些钱是用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好像这些小学的办学条件非常落后、设施设备十分陈旧、教师大多穷愁潦倒似的。
自前年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北京一些名校教师的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咱先不说这个,我想说的是,每年创收来的十几个亿究竟改善了哪些办学条件?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是怎么说的:“这些被家长称为‘牛小’的小学究竟有多牛,可以从以下事例中窥得:其教学实验设备多是从英国进口,校庆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运动会在奥运会主场馆鸟巢举行,学生文艺表演在国家大剧院举行。”原来,一年数以亿计的收入就是这样花掉的。
名校毕竟是名校,不要说校庆非得选择人民大会堂,就连开个运动会也要选在鸟巢,举行一场文艺表演也要安排在国家大剧院。且不说场租费多少,单是租用道具、灯光、服装以及请来捧场的领导、演员、运动员等的出场费就不知凡几。这么大的场面和气派,怕是众多乡村孩子连做梦都想不到的。
如此说来,所谓收取择校费“合法”一说大有问题。包括北京在内的诸多城市学校,这些年的教育教学设施其实已有极大改善。前不久有一则消息:一批来自农村的学生在参观北京几所小学时,不禁对那儿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施惊叹不已。如果现在再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名,收取高额择校费,可以说是于“法”无据了。
看来,非得出重拳整治择校不可了。这不,笔者从刚刚结束的浙江省教育局长会议上获悉,浙江决心重拳整治择校乱收费顽疾,把择校率降到5%以下。为此,浙江省教育厅给出三记重拳:一,对择校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纠正,并实行退钱不退人的办法,让乱收费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二,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鼓励群众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三,建立捐赠资金审核鉴证制度,对以此名义进行择校乱收费的,基金会年检一律定位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