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民工化”能否解“用工荒”(4)

2011年02月17日08:46      半月谈网             _COUNT_人评论
谁在靠学生工牟利谁在靠学生工牟利

  谁在靠“学生工”牟利?

  2005年,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工厂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并逐步推广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模式,最终达到“校企双赢”。 2006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高职院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可“校企双赢”、“工学结合”的经在一些地方却被念歪了:部分学校或劳动中介靠输送实习生牟利。

  对企业来说,实习生是最灵活和廉价的劳动力。在东莞开劳务中介公司的陈先生向记者介绍,每年的5月至11月是工厂订单多而急的生产旺季,急需大量具备一定素质的、便于管理的劳动力,相比社会人员,实习生就是他们眼中便于管理的劳动力。

  生产旺季,企业通过与职业学校、中专、大专院校合作,获得来源稳定、大量的年轻高素质廉价劳动力。而到了生产淡季,企业则可以根据生产需要,灵活地让学校安排时间结束实习期,不费代价地把这批劳动力送回学校,无需为这批劳动力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更不需要像解雇正式工人那样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全日制学生还是学生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使得实习生群体无法获得与劳动者同等意义的劳动保障,有些企业就钻了这个空子,大量使用实习生。

  对大多数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学院来说,“工学结合”、培养综合型人才的说法可以提升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还可以为提高学费找到合理的借口。

  尽管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可在一些地方,劳务中介已经成为部分学校和企业之间输送实习生的纽带,他们也从实习生身上分得一杯羹。实习期间,学校会向学生收取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路费、培训费、介绍费,这笔费用由学校和劳务中介分成。此外,学校或者劳务中介还按照100~800元/人不等的价格向工厂收取介绍费。

  在南京实习的重庆籍学生小梁说,他们来企业实习时交给学校800元作为路费,而实际上他们坐火车硬座过来,火车票也就200多元。另一个实习生小辉说,当时他在学校上了一年半的学,交了3000元的学费,之后,学校就安排他们三四百名学生到该企业实习。来之前小辉还给学校交了5600元钱,其中4000元是学费,1600元是“安置费”。

  调研还发现,学校直接送学生进入工厂实习,多数会派班主任或者就业指导老师驻厂,但他们的作用并非专业实习指导,而是充当厂方的“监工” ——让学生可以顺利地完成生产任务,不要擅自离厂等等。报告的编写者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老师可以从实习中获得补助或者提成,提成的多少一般是按人头算。

  陈先生透露, 一些职业院校的老师很乐意带学生出来打工,“带一个实习生,最多的,中介可给他们提成200元”。然后,中介再统一和工厂签订用工合同,工厂支付中介费用之后把实习生放到工厂流水线上。陈先生说,同样的工作强度、同样的工作时间,实习生每天的工钱要比正式员工低一半。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利红告诉记者,企业高负荷地让实习生加班是剥削学生劳动力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因招工困难而和学校结合,使用实习生代替正式员工,以达到规避缴纳社会保险,降低成本的目的,属于使用黑工。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透露,这次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提高幅度适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在今年广东两会期间,就有企业界的代表委员直言,仅仅隔了10个月,广东省就再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加大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此,有中介预测,企业会通过多招收一些实习生或临时工来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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