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份,被"削藩"的代理商们接二连三地将投诉信及举报信,递到了商务部及证监会等相关部门。他们向商务部的核心投诉是,探路者在未预先向商务部备案即展开特许经营活动,违反了商务部相关条例;而向证监会的核心举报则在于虚假披露,比如探路者招股书列出的加盟店中有三家早已关门,等等。
诚然,代理商们所列的这些问题确实存在,而在监管部门看来,相较于众多针对其他上市公司的举报来说,这属于极其轻微的瑕疵。但是,"创业板第一被告"、"举报"、"虚假披露"等刺激眼球的字眼,却在媒体掀起一阵风浪,探路者不得不连续发布公告正面回应相关指控。
继"起诉"及"举报"之后,代理商们针对探路者的回应再抛出"第三板斧",他们向媒体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指责探路者过去各种损害代理商利益的行为,并且控诉其连续打击、排挤挑头的代理商。
经过这一番的抗议,被削藩的代理商们并未改善自己的境遇,之后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四川代理商胡师雄的起诉,而重庆代理商修亿洪因代理资格被取消,他的销售团队也不得不解散,一个偌大的办公室就他一人独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