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考生公务员考试第一却被取消报考资格
公务员资格审查,到底谁说了算?
挤过了公务员考试独木桥,以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第一收到体检通知,李宇明以为自己当公务员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但他没有想到,眼看就要煮熟了的鸭子也会飞——因为第二名考生的一纸举报信,他被公务员管理部门认定为“不具备资格,可不予录取”。
自2009年1月参加福建省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2009年5月收到体检通知至今,一年多来,李宇明一直在寻求答案:自己究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如果不具备,为何能通过参加笔试的初审和面试的复审?为何在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取消了报考资格?
不服气的李宇明把福建省公务员局告上了法庭。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宣判“驳回原告李宇明的诉讼请求”。不服一审判决的李宇明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0年12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宇明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09年1月,他报考福建省发改委重点办重点项目管理职位。该岗位在招考简章中要求报考者“在基层工作2年以上,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备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
正是“具备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这一条件,给李宇明带来了麻烦。
按照李宇明的理解,这里的“工程师资格”既可以指工程师职务资格,即工程师职称,也可以指相关工程师执业资格。而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前,李宇明具备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正是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一种。
报考前,李宇明还电话咨询了用人单位福建省发改委,问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能否报考。发改委工作人员告诉李宇明,他具备报考资格,同意报考。
笔试后,李宇明顺利入围面试。在面试之前的资格复审中,福建省发改委现场审查了李宇明的所有资格材料原件,并未对他的报考资格提出任何异议,同意他参加面试。之后,福建省公务员局还向社会公示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其中也有李宇明。1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人事处冯处长向记者证实:“我们当时认为他的资格是够的。”
随后,李宇明分别参加了全省统一面试以及以面试形式进行的专业加试,总成绩排名第一。2009年5月,李宇明收到体检通知,但接下来就没有了消息。
后来,李宇明才知道,总成绩第二名的考生质疑李宇明的报考资格,并写举报信给福建省公务员局。2010年6月13日,福建省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处给省发改委人事处发函称:报考者李宇明同志在报考前不具备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不符合招考条件,可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