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热议教育改革:学生缺乏对崇高的体悟(2)

2011年08月04日06:00      中国教育新闻网             _COUNT_人评论

  在这一充满复杂变化的背景下,教学过程应该秉持何种文化理念,无论在哪个学校层次和年级,学校教育的内容选择都不应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必须再三斟酌知识体系的选择和应用,以使学校教育教有所依,学校评估有证可考。

  大卫·雷诺兹(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教育效能教授)

  教育政策要切实满足学生的需求,就必须贴近学生们色彩斑斓的课堂经验,形成以学生和课堂为主体的教育观,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学校等“组织层面”。教育的本质在于个体经验,而非政策意图与政策文本,这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教育理念。

  只有教育情境中的教师,而非学校的层次和办学水平,才可以真正对学生产生最具效力的教育影响。事实上,通过对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相关文献的查阅,我们发现无论在哪个西方国家,教师或者课堂对学生成就产生的影响都要四到五倍地高于所在学校产生的影响。

  荷兰的PISA分数位列前10名,在欧洲地区排名第二,仅次于芬兰。荷兰教育有一个强有力的督导机构——成立于1801年的荷兰教育督导局。其主要职责是评价学校的质量,核心价值是追求工作的专业化、独立性与透明度,座右铭是学校因出色而自由。

  瑞克·斯特尔(荷兰教育督导局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总督学)我们致力于通过风险评价来保障学校及教育体系满足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学校对于自身的教学质量和组织机构的有效性自行管理并自我负责。所以,我们只对高风险的学校(高风险学校认定标准基于学生成绩、相关征兆以及学校年度报告)进行严格的评价与督导。我们的评价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布。指明学校的名称给学校以改进质量的压力,这样的效果仅次于法律指令学校补足其质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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