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日报公众号)

  2月1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河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到2020年,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文/本报记者 栾姗

  >>>“两免一补”城乡全覆盖

  《规划》提出,我省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建设标准、教师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其中,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率先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政策;普惠性学前教育方面,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在一个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校长和副校长,原则上应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社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将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社会保险方面,我省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我省明确,将建立标准统一、全省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实现全省范围内养老保险待遇异地领取、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规划》提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有显著提升。

  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县(市)政府重点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每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好1所标准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妇幼健康服务保障中,将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中,将健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到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60%以上的乡镇。

  >>>适当进行建筑适老化改造

  《规划》明确,我省要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我省将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通道、老年人专用服务设施建设和旧楼加建电梯等适老化改造。规划建设一批休闲旅游型、保健养生型、医疗康复型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园区。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范围

  《规划》要求,扩大保障范围,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满足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更好保障住有所居。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形成城市社区健身圈

  《规划》提出,我省将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形成城市社区健身圈。

  健全公共体育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提高对一户多残家庭救助水平

  《规划》提出,我省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靠家庭成员供养的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立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

  提高对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水平。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青少年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