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办消息,2017年河南计划选调42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定向招录220人。选调对象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类。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须在基层工作服务5年。

  面向25所高校定向招录220人

  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及我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共25所高校招录220人。面向全国其他高校招录200人。

  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名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6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7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我省招募的截至2017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截至2017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截至2017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月22日18:00之前,每人可选一类填报俩志愿

  选调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符合条件者可于3月17日15:00至3月22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其中一类,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报考流程]

  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3月29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4月5日8:00至4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20日8:00至4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测试考察]

  笔试

  考务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2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体检、考察

  6月3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6月4日体检。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察拟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发布。

  7月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录用结果。

  8月底前安排到岗。

  [分配安置]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第1年下派到乡镇锻炼)。

  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其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遴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