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11时,鸣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建业城工地内一塔吊上有人想往下跳。

  十一是普天同庆,举国欢乐的日子,为何有人选择在这一天轻生,其中定有蹊跷。

  接报后,鸣鹿派出所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女子站在距地面20多米高的塔吊上高喊:为啥我的验收不合格,今天不给钱我就跳下去不活了。女子的喊声和警车的警笛声引来了群众,民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拉起警戒线,随后一边在现场了解情况,一边利用喊话器劝阻女子不要冲动。这时特巡警、消防官兵和医务人员也陆续赶到现场。

  时值上午,现场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女子的情绪也越来越激动,随时都有跳下来的可能。现场初步了解到女子是因工程验收不合格才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轻生是假,要挟是真。但现在必须将其从塔吊上劝下来,那么高又没有安全措施,在上面多呆一分钟就有危险60秒。民警当即决定答应女子帮其维权,经过1个多小时的劝说,女子这才慢慢的从塔吊上下来。

  经了解,塔吊上的女子名叫王某玲,因其所承包工程未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未通过验收,遂爬上施工塔吊并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找来监理方核实,按设计要求比对王某玲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确实不符合设计要求,而且还有部分工程未完工,不符合验收通过条件。

  民警将详细情况告知王某玲后,对其无理取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王某玲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目前,王某玲因扰乱公共秩序被鹿邑县公安局治安拘留5日。

  来源:鹿邑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