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原标题:《购物结账遇商家对零头“四舍五入”,钱小事大!》
大象新闻·新闻事业部记者 王艺枫
1月29号,郑州市民杨先生向河南新闻广播《对话民生》节目反映,自己在超市用储值卡购物时,结账应付40.25元,小票上却显示实收40.3元,五分钱事小,背后折射出的诚信问题却不小。
“这个水果超市咱平常去买东西,我是应该收40.25元,假如说咱是拿现金消费,那现在已经都没有五分了对不对,那要是现金那我没话说。他现在是手机支付,或者是拿储值卡消费,那这两毛五,不管是几分,咱是不是都可以支付啊。”
杨先生表示,自己并非是非要和这区区五分钱较真,而是现在都是电子支付,自己使用的又是储值卡,所以并不存在找零不方便的问题,商家完全可以按照实际金额来收取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紫荆山路商城路口附近的这家超市,发现门口贴出了告示,称由于收银系统精确到分,容易产生麻烦,实际收银时将分钱四舍五入到角。
采访中,商家在对商品结账时进行“四舍五入”并非杨先生一人遇到的情况。郑州市民刘先生也遇到过类似的事:
“有一次去市场买菜,9.9的东西收了我十块。也不是多大的事,就是觉得这种情况,每个人都多收几毛几分的,算下来也得不少钱。”
郑州市民朱女士认为,虽然大多数人都不会在意那一点零头,但这样的做法却让人不舒服:
“我觉得现在都是电子支付,不存在找零这个问题,有多少钱就应该收多少钱。虽然钱也不多,几毛几分的,但是也应该实事求是。”
虽然都是很小的金额,但这样做是否合理呢?记者采访了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博。他表示,从定价权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商家虽然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主定价权,但是未经公示的价格商家不得多收。四舍五入这样的事情,虽然钱很少、事儿很小,但是经营者的明码标价义务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却受到了极大影响,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经营者要么主动选择‘退一’法,抹掉零头,要么主动告知消费者多收的金额取得消费者的同意。”
类似这样的情形,王文博律师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任何侵害时,无论大事小事,基于法律都可以进行维权:
“我想提醒经营者,要么不收零头,要么准备好找零,要么明确告知并取得同意。同时我也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任何侵害时,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法律都是你的坚实保障,只要你需要,法律就能给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