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一盒4.8元的饮料,你会打官司吗?

  消费者“斤斤计较”获赔500元

  本报讯 买了一盒价值4.8元的饮料,回来发现与广告宣传的不符,你会打官司吗?消费者李某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许对你会有启发。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案例 一盒4.8元饮料引发的官司

  2014年10月13日,李某在金水路一家店里看到芳临磷脂豆乳(核桃味)宣传“健脑益智”,就花4.8元买了1盒。回去上网一查,发现这种芳临磷脂豆乳就是普通的饮料,根本不具备“健脑益智”功能。李某觉得这是一种欺诈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这家零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购物款4.8元,赔偿500元。

  经审理,金水区法院判决,这家零售公司退还李某购物款4.8元,李某退还芳临磷脂豆乳(核桃味)一盒,商业零售公司赔偿李某5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提醒 花了小钱,该出手时也要出手

  本案的主审法官赵培说,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案磷脂豆乳为普通食品,在包装盒上直接宣传“健脑益智”功能,是对该食品功能的夸大宣传,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法官同时表示,小额消费维权一直以来都令消费者非常尴尬。

  其一,小额消费如同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柴米油盐一样,无处不在。小额消费纠纷也因此而呈现出发生频率高、数量多、涉及面广的特点。

  其二,小额消费纠纷所涉标的额小,但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其三,小额消费者举证难使消费者在维护正当权益时受到较大阻碍。在小额消费纠纷处理过程中,争议的双方事实上是不平等的,消费者与商家相比,往往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本案原告作为普通消费者,受到的损失虽然较小,但是原告利用法律武器,通过民事诉讼手段依法维权,向司法公权力寻求帮助。

  小额消费引起的纠纷看似消费者“斤斤计较”,却能实现法律对民事行为的引领、规范作用,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治品格,有利于引导经营者恪守商业规则,遵守市场道德,诚信服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