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文图

  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执政者的庄严承诺。2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9年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这项民生重点实事将如何落实?令人关注的“高龄津贴”又将如何发放?记者从我省民政部门及省医管局获得了权威说法。

高龄津贴:80岁以上老人每年至少能领600元高龄津贴:80岁以上老人每年至少能领600元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在全省实施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高龄津贴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而在此次发布的2019年民生重点实事中,“高龄津贴”成为其中引人注意的焦点。那么,高龄津贴的数额是多少?如何领取?

  “我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00多万,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160多万。”省民政厅副厅长孟令武告诉记者,将实施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列为民生实事,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客观要求,也是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根据拟定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凡具有我省户籍,年满80岁的高龄老年人都可享受到此项“福利”。

  高龄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方面,全省统一对80-89岁、90-99岁和百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元和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至于发放多少,由当地政府制定。省级财政将根据上述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负担。

  孟令武介绍说,目前,高龄津贴制度在我省部分地方已经得到较好的实施,深受广大老年人欢迎。全省已经完全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有6个省辖市,2个省直管县;落实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有11个省辖市,6个省直管县;全省普遍落实了10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有部分市、县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已经超过了上述规定的全省最低标准。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主动作为,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具体工作,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孟令武表示。

  医保报销比例提高:提高5个百分点 无需申报直接结算

  让“老有所依”更加惠及,据了解,此次我省为老年人准备的“福利”不只有高龄津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中还明确,将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报销比例。对于这项内容,我省又将如何实施?

  省医保局副局长王峻峰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按照要求,凡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中80岁以上(含80岁)老人,其住院医疗费用在其他参保居民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是:在出院当日已经80岁的参保居民在基本医保的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均在其他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比如: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规定,在二级医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是75%,那么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报销比例是80%。

  提高部分如何申报?王峻峰说,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可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无需申报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出院结账时,医保信息系统可自动识别参保居民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按照提高后的报销比例自动结算,直接报销,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只需与医院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他同时表示,1月1日后,已经按照原标准进行结算报销过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我们将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后进行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