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顶替如果属实 王娜娜咋维权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行为违法,且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冒名顶替上大学即假冒他人的姓名。因此,对方冒名顶替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叫做人格尊严权。

  其次,如果对方在冒名顶替过程中存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或印章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张少春律师建议,王娜娜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记者手记

  谁促成了这场“变身”

  “王娜娜”和她的父亲还是不愿接我的电话。

  写这篇稿子时,我曾反复纠结,事件的曝光,会给洛阳、周口两边的家庭带来什么“后遗症”?

  还记得“罗彩霞事件”留下的结果是,顶替者王佳俊离家出走,他的学籍、党籍、户籍被注销,工作被开除,他的父亲入狱。可以看出,最后为之付出代价的,是顶替者及其家长。而引起该事件的相关利益链条中那些模糊的东西却在调解中悄然隐身。

  如果王娜娜事件中,事实正如“顶替者”的父亲在录音中所说,花5000块从中介买的指标,他和自己的女儿,是否也要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

  是谁促成了这场“变身”? 招录环节是否“无辜”?这种现象如今是否已能杜绝?比起挖出“王娜娜”是谁,这些更应得到我们的关注吧。

  新华网曾在“罗彩霞事件”火热期间,发表过这样的话:

  高考的干净度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社会的良心,关乎社会各阶层公平流动的可能。时至今日,我们不想看到像王娜娜一样,被“偷去”合法身份的人们,在如何维权中无奈彷徨。也不想看到“顶替者”再成为唯一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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