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协商】 对方提出8万元和解

  后来的日子里,一直是“王娜娜”的父亲跟我联系。他的态度很不稳定,一会儿说“你折腾也没用”,一会儿又说“我可以赔偿你一笔钱”。他说,可以给我8万元,只要我不再追究。为此,我们还见面谈过。

  8万元,能弥补人生错位的遗憾吗?因为学历不符,我连小额贷款都申请不下来,天知道以后还会有多少麻烦事!

  我想注销学历,停止“王娜娜”对我身份信息的盗用。

  2015年底,在周口市教育局信访办的协调下,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同意让我与“王娜娜”到学校对证。我当时心想,只要对上身份证号,就能在学校领导面前证明“王娜娜”的假冒身份。

  来到学校的是“王娜娜”的父亲,他带着一张“王娜娜”的临时身份证,号码已成为412701开头的周口市民身份证号码,与当时她冒名上大学就读时,用我的412728开头的身份证号已然不同。

  更重要的是,这张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是“2015.10.28-2016.01.28”,对比时间,正是在我开始寻找“王娜娜”之后!

  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查到的2006年毕业生档案中,“王娜娜”确实是我的身份证号。

  学校领导无奈地说:“你们自己协商吧。”

  【无奈】因事情复杂放弃维权吗?

  这张临时身份证是真的吗?

  我又回到了周口,在周口市公安局太昊路派出所,按照“王娜娜”临时身份证上的号码,警察帮我查到了她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等,她比我小了2岁。

  如果“王娜娜”已用了不同的身份证号,她为啥还能用我的学籍信息继续工作?她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我又该如何维权?身边已有人劝我放弃,说这种事这么复杂,折腾到最后也不会有结果。也有人劝我说,既然人家愿意给你钱,你就收着吧,反正时间也回不去了。

  那么,这场人生错位,就该以我的“放弃维权”而了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