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在侦办“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张包含有受害人信息的案件现场照片在网络上流传,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我局警犬训导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郝某利在专案组协助工作期间,将获取的案件现场照片私自传播给朋友刘某洲、张某、张某超等人,其朋友又将照片转发至各自的微信群中,造成涉案照片在网络上大量传播,严重伤害受害人家属的感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月12日下午,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警方对郝某利、刘某洲、张某、张某超等四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在办理该案中发现的造谣、传谣及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警方将继续依法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