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下午,漯河市舞阳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姜店乡姜东村路段巡逻,14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豫LCY93*的黑色江淮牌小型轿车沿吴九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姜店乡姜东村路段时,被巡逻民警拦截例行检查。

  当该车男性驾驶员打开车窗的一瞬间,车内散发出浓烈的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211mg/100ml,涉嫌酒驾,需进一步做抽血化验。

  民警正准备带该车驾驶员到医院抽血化验时,他突然猛地将民警推到了一边,撒腿就跑,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控制。意识到逃不掉后,该男子又立即躺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跟民警上车。面对这名个子高又壮的醉汉,3名民警一时束手无策,一再劝说毫不奏效。随着时间的流逝,围观的群众也多了起来,他们也加入了劝说的队伍,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赶紧起来吧!地上老凉”“白躺在地上了,赶紧起来吧”。。。。。。但该男子就是不为所动,躺在地上,拒不起来。

  眼看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两侧交通也受到影响,执勤民警便联系了姜店乡派出所,随后在多名增员民警的帮助下,将该男子架上警车强制带离。

后经抽血化验,

  后经抽血化验,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

  经查,该男子叫朱某光,舞阳县姜店乡人,持B2驾驶证。民警对朱某光所驾驶车辆进行信息核查时,竟发现该车竟是一辆“张冠李戴”的套牌车,其真实车牌号为豫KFX85*。据朱某光交代,该车是自己买的二手车,在买车时,就知道是个报废车,车辆目前处于逾期未审验状态,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舞阳县交警大队对朱某光醉驾、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目前,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在民警问起朱某光现在从事什么职业时,其告诉民警自己刚刚买了一辆半挂车,准备跑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半挂车需要A2驾驶证,而且朱某光持有B2驾驶证也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