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建议设立“国家错案警示日”
河南法院连续六年开展“5·9错案警示日”活动,法学专家们都觉得这事儿很有意义,特别是樊崇义。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樊崇义教授说,“5·9错案警示日”不仅引起了国内相关部门、专家的关注,甚至已经吸引了世界法律界的目光。
樊崇义说,今年他到美国进行过三次学术交流,每到一个地方,都有人跟他提起河南省的赵作海案件,提到每年的“5·9错案警示日”。“我们的‘错案警示日’影响越来越大,甚至有国外相关人士想跟我们一起交流河南防范冤假错案的做法。”樊崇义建议,“应该把‘错案警示日’上升到国家层面,建立国家错案警示日,时间就定为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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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警示日”由来
1999年5月8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发现一具无名尸体;5月9日,公安机关把村民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刑拘。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
2010年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赵作海被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
2011年5月9日,首个“错案警示日”,河南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邀请专家和河南省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就刑事错案的危害、成因以及预防对策等问题展开研讨。此后,每年的5月9日,河南省各级法院都会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赵作海案件”进行深刻反思,研究如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