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孟红兵等14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洛政任〔2018〕17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孟红兵任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正职待遇),免去其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晓玲(女)任洛阳市教育局调研员;

  张玉琪任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魏进忠任洛阳市林业局调研员;

  刘铮(女)任洛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韩保卫、王慧睿(女)任洛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聪任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正职待遇),免去其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孙文青(女)任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浩波任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王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红伟(女)任洛阳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洛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联合任洛阳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洛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马辉任洛阳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务的任免,请按有关《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