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夏萍

  1月14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我省下达2018-2019年度冬春生活补助资金1.53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14亿元,省级财政安排2200万元,专项用于统筹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2018年,我省自然灾害以洪涝、受台风影响灾害为主,雪灾、低温冷冻、风雹、旱灾、地震、病虫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主汛期部分地区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受灾时间长,灾害影响大,灾害致使大面积农作物受灾减产,甚至绝收,群众住房倒损,人员伤亡,受灾群众被紧急转移安置,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以及居民财产损失较大,部分群众当前和长远生活均受影响,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困难,特别是今冬明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冬春救助任务繁重。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我省下达2018-2019年度冬春生活补助资金1.534亿元,省财政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已联合下达生活补助资金到各地,各地按照冬春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尽快把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冬春救助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困救命钱,对重灾区、重灾户要予以倾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考虑受灾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特困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将对重点市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工作纪律,严防违规发放挪用,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惩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