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胡威 通讯员 赵栋梁)2月22日上午,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调解、繁简分流、速裁案件办理相关系统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河南省高院与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河南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在线调解平台,部署与互联网上,河南省法院于2019年1月18日完成法院专网的审判流程系统与该调解平台的对接工作,可以实现全省三级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业务在互联网与法院专网之间实时自动流程,方便当事人,减轻法院工作量。调解平台正式上线使用后,将整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能够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据河南省法院信息处处长王晓东介绍,调解平台将具备9项主要功能。线上线下均可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PC端电脑浏览器访问调解平台,或手机扫描网页的二维码下载当事人APP端,登录调解平台,实现远程调解;还可以使用线下智能调解系统,满足一方当事人到场、另一方远程参与,或者双方都使用远程接入等多场景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及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调解或远程视频会话,进行纠纷协商,调解员对一些复杂案件可以在线请求法官协助调解,调解视频会话的全过程支持录音录像,即时保存,可随时调取查看。
多种方式确定调解员,调解平台可以根据当事人填写的纠纷信息内容,确定纠纷的性质,自动推荐调解员,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选择调解员,或选择由法院委托、指派调解员;一键生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可以在线基于调解协议模板,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案件当事人信息、纠纷概况、协议条款等内容,节省调解员编写调解协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网上送达调解协议,调解员发送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在线查看调解协议,经过人脸识别后,即时确认接收调解协。
网上办理文书司法确认,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可以在线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平台为当事人自动生成司法确认申请书,并无缝流转到审判流程系统,法官可直接在审判流程系统审查确认;网上申请出具调解书,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法官可通过审判流程系统出具民事调解书;网上监管调解进展,通过调解平台可以查看本院及下级法院调解案件的详情、录像等,对本院及所辖法院调解案件节点、审限、结案情况实施全程监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案件数据统计分析,法院可以统计本院的调解案件情况、调解员调解情况、调解成功率等各项信息;高院、中院可以统计辖区法院的调解情况;信息跨网系互通共享。如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立案申请,平台会将前期调解过程中的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证据、文书等内容自动推送到法院办案系统进行立案。
“在线调解相比于诉讼更加便捷,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申请调解,通过视频连线在线调解,在线出具调解书,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一次不用跑’,一般的民事案件诉讼期限都在六个月,而在线调解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等待时间,诉讼案件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但在线调解、司法确认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在线调解采取的是相对温和、非对抗方式进行调和,更有利于修复双方关系,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效果。”省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云龙说。
目前,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仅适用于民事纠纷的在线调解,主要包括:涉互联网、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农村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的额较小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等适宜在线调解的纠纷。同时,调解平台提供4项免费服务,即免费电话客服、在线培训调解员、提供调解指引、自动推送节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