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发布
原题:《河南2021年职称评审最新消息,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2021年河南省职评审工作就要开始了,和以往相比,今年评审工作有了新变化。10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职称评审的变化,记者一一为您梳理。
硕士拿到中级职称后评副高 要有5年年限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另外,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以2021年新规为准
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拓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范围
我省将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获得“中原名师”等称号 可走“绿色通道”
以下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绿色通道”申报的;
符合有关规定,中小学系列中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越级评聘高级教师的;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
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农林水”工作人员在基层20年的 可享绿色通道
以下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符合有关规定,中小学系列中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农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农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的;
县及县以下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20年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破格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驻郑非公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审核工作)。
卫生系列“绿色通道”、业务免试等审核问题按照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执行。
优秀网络作品可视同论文著作
我省规定,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不需再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年限计算方面,我省规定,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另外,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
学术造假行为“一票否决”
我省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另外,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