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5月31日,河南省高院对外发布保护儿童权益,打击侵害儿童犯罪工作情况。大河网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0件,判处犯罪分子38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人。

  对侵害儿童的这些犯罪严厉打击

  近年来,河南省高院坚持对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方针,对与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犯强奸罪,以及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对侵犯儿童权益的案件严格适用缓刑。与此同时,依法打击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铲除买方市场,切断利益链条,强化了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源头防范。

  审结涉“三留守人员”案件3万余件

  从2014年开始,河南省法院系统连续开展了“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保护活动。全省共组建273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结涉“三留守人员”案件3万余件,涉及人数近5万人,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保护了儿童合法权益。

  今后对涉儿童犯罪,仍将“严”字当头

  在未来,河南省法院仍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特别是对于有拐卖、强奸、猥亵等侵害儿童权益犯罪前科劣迹的人员,以及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受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严惩。

  河南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审判活动,向社会、向公众宣誓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心,彰显法律的威严,斩断犯罪分子的罪恶之手。

  推进家事审判,完善司法救助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让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审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在内的家事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美满,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同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儿童维权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绿色诉讼通道。

  当天,河南省高院还公布了保护儿童权益的10个典型案例。

  保护儿童权益并不是一个部门的事

  案例1:被告因羡慕邻居孩子聪明竟将其杀害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王某(5岁)两家系邻居,王某生前经常去李秀玲家找其孙子玩耍,李秀玲因嫉妒王某比自己的孙子健康、聪明而产生了杀害王某的念头。

  2015年7月8日下午,李秀玲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在得知被害人奶奶准备洗澡时离开被害人家。18时许,李秀玲发现王某独自一人在胡同口玩耍,遂将王某诱骗家中,用双手狠掐王某颈部,又用衣服缠绕王某颈部猛勒,致王某当场死亡。李秀玲用床单将王某尸体包裹并隐藏于家中的窨井内,用土、水泥块等物进行掩埋。

  裁判结果:被告人李秀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秀玲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认罪态度不好,没有悔罪表现,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秀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9402元。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人李秀玲与被害人系邻居,因妒忌之心将年仅5岁的被害人杀害,李秀玲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犯罪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特别严重,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法院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死刑,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