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出台 强化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河南出台了《2016年河南省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7个方面、48项具体工作、2271个项目。二是强化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机制,连续两次组织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强化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强化压力传导。通过强化目标引领,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解下达了2016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强化考核奖惩,制定了政府约谈和区域限批方案,传导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力。四是加强了常态化检查。成立了省环保厅10名厅领导带队、110人参加的环保督察组,分成10个督导组分包对各市县进行全时段、全领域督导督查,每月汇总各市县环保突出问题清单,并向全省通报。五是开展环保督政。借鉴中央对河北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方式,组织对新乡、郑州两市开展环保督导,推进两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落实,督促两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失职追责”等要求,为全省先行示范。
水污染防治方面,大力推进实施“碧水工程”:一是搞好顶层设计。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了2016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印发了《2016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二是突出不达标河流治理。针对部分河流水质超标问题,致函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督促采取措施,尽快改善河流水质。三是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全省125个县(市、区)1204个乡镇的1209个集中式水源地进行了保护区划定,对3个县级水源地保护范围进行了调整,完成了《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并由省政府正式印发。
环境监管执法方面,今年以来,我省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铁腕铁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因环保问题行政处理89人,约谈县市政府、部门、企业256家(次),通报批评413家(次);全省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23起,罚款金额5847.44万元。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促进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还将是头等大事 8月底前淘汰20万辆黄标车
2016年,河南继续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头等大事,对全省累计约5000多个施工工地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扬尘行动,严惩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省辖市建成区和各县(市)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确保8月底前完成20.9408万辆黄标车和19.3533万辆老旧车淘汰任务;10月底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10月底前完成102台3740万千瓦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和6台129万千瓦地方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全省“小散乱差”燃煤锅炉、水泥粉磨站、生物质发电企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专项执法检查,对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措施,实现全域规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约谈通报、焚烧秸秆扣减地方财力规定,确保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大幅下降。今年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76%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抓好节假日期间城市烟花爆竹禁燃和垃圾禁烧等管理措施落实,确保2016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目标值为115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为7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90天。
在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同时,河南将进一步做好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保工作。深入实施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开展不达标河流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扩容、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新建排水管网1000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减少目前1/4的城镇直排污水量;完成省辖市城市建成区100条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截污纳管工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制革、印染、造纸、炼焦等“八小”企业,深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水治理,推动水环境持续好转,确保2016年底全省地表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1.1%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9.1%以下,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6%。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快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确保全省主要农业区土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和总体良好,保证菜篮子、米袋子安全,确保2016年底完成3个省级生态县(市)、6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300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