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谷武民 通讯员 齐金萍 文图
一个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家住鹤壁市的李某怎么也想不到,一桩本来普通的民事案件,因为自己“赖账”,居然发展演变成了性质严重的刑事案件。鹤壁市山城区法院依法于2016年5月10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
原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审理的李某与原告胡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4年10月10日判决李某付给原告胡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92066.18元。该判决生效后,鹤壁市山城区法院于2014年12月25日立案执行。2014年7月至2016年年初,李某为逃避法院执行将其工资收入转移至其弟的银行账户内。
被执行人李某主观上具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隐藏、转移个人财产的行为,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只是该院强力破解执行难的一个个案。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解执行难,山城区法院注重攻克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创新执行方式、变换执行策略、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成效。
领导重视上下齐心
配强队伍,挑选经验丰富、作风精良的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加强学习,精通执行的法律法规,熟悉强制执行措施相关程序,做到人人是执行骨干,个个是执行能手。实行分组负责,将具体指标落实到各小组,实行月通报、季排队、年奖惩。对干警办案在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的同时,采取案件质量跟踪、案件效果回访等方式,促进干警廉洁办案,公正办案。
信息畅通效率倍增
积极开通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把执行指挥中心的信息查询系统作为化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工作抓手,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部过滤,尤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责令专人每日网络查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通过系统向银行发出协助查封、冻结的要求,进行扣划,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及时控制,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自系统开通以来,共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结案件12件。
强化威慑立竿见影
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恶意逃债、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财产报告、加大财产调查、建立财产举报、追究刑事责任等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5月份,判决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判处拒不执行人有期徒刑一年;将“老赖”曝光到底,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老赖”的居住、生活、工作单位附近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信息,在人流量密集的中凯步行街附近的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附带“老赖”头像,向其施加压力,压缩其社会空间,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今年以来,共有1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完善协调联动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协助、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执行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执行现场,取得有力支持。注重加强与工商局、房产局、国土局、公安局、车管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去向及财产状况,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个人超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畅通法院执行工作渠道。
加大宣传氛围良好
通过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活动宣传条幅、制作宣传展板、在繁华地段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协助法院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