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焚毁77公斤进口毒螃蟹 河南焚毁77公斤进口毒螃蟹
河南焚毁77公斤进口毒螃蟹 河南焚毁77公斤进口毒螃蟹

  □记者 陈骏文 吴国强 摄影

  核心提示丨眼看“秋黄蟹肥”的日子就要来临,7箱共计77公斤从孟加拉国进口而来的“毒螃蟹”也试图“偷溜”进入河南。昨日上午,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下简称机场办)的工作人员对这批被检出重金属元素“镉”超标的“毒螃蟹”依法进行了销毁。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请认准由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事件] 7箱进口“毒螃蟹”被焚烧销毁

  据机场办副主任戴延廷介绍,河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在对该批从孟加拉国进口的黑蟹进行检验时发现,镉检测结果为0.75mg/kg,超过了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中“镉”的最高残留限量0.5mg/kg。发现这一问题后,河南检验检疫局对该批进口黑蟹进行了焚烧销毁处理,并向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报告相关情况并将发布警示通报。与此同时,检验检疫部门针对以后进口的孟加拉黑蟹由原来的5%-10%的抽检率改为连续5批次抽检。

  河南省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师文静告诉记者,镉,并非人体所必需的元素,过量摄入会有很多不良症状。镉中毒常有急、慢性的区别,急性中毒的人通常会出现咽喉干痛、胸闷、呼吸困难、口内有金属味、关节酸痛、寒战发热等症状,而慢性中毒则体现为对肾脏、肺部、骨骼的损害,也有可能造成嗅觉丧失、鼻黏膜溃疡、门齿及犬齿颈部黄色环、诱发支气管肺炎、蛋白尿,甚至造成脑损害,诱发记忆力下降,弱智等情况。

  文静同时介绍说,甲壳贝类等水产品具有富集部分重金属元素的特性,假如水里有一倍的污染,到了海鲜河鲜那里,就可能产生“倍增”效应。有研究者认为,蟹富集镉污染的能力比虾更强,乌贼、墨鱼之类也比较高。因此,她也建议在生活中要适量摄入海鲜、河鲜类产品,按我国营养学会的推荐,成人每天吃75克左右的量(不算壳子、刺等的纯肉)较为合适。

  [提醒]守卫国门,“连个苹果都不让带”并非“小题大做”

  据了解,从今年初至今,仅机场办就截获了各类不合格进口生鲜食品17批次。其中,鲜活水产品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日本扇贝镉超标1批次、孟加拉黑蟹镉超标1批次),进口水果中检出15批次不合格(马来西亚冷冻榴莲携带有害生物3批次,泰国菠萝、山竹、芒果、番石榴、龙眼携带有害生物12批次)。这一数据显示,各类携带有害生物的水果占据了“大头”,这些有害生物一旦进入国门,将给各类经济林木及生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贸易物外,在归国旅客行李中发现的包括水果、木制品等在内的禁止携带入境物更是不计其数,也会有人认为“连孩子带个苹果都不行”是种“小题大做”的行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也想向广大旅客声明,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为了守护国门的安全,希望获得您的理解。

  选择“靠谱”进口生鲜品,请认准这张证

  在机场办,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一张名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单据,记者在单据上看到,上面明确标注了进口货物的名称、输出国、入境口岸、入境日期等信息。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张证明便是合格进口货物的“通关文牒”,如果经检验检疫合格,单据下方“证明”一栏中会写有“上述货物业经检验检疫,准予加工、销售、使用”的字样。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在购买进口物品时可要求售货方出示相关证明,并注意辨别所购物品是否与证明单据上的物品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