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闻警即动,通过不懈蹲守,一举破获一起以开副食店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将该敲诈勒索团伙连窝端掉。

  2016年7月10日,兰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队长马百胜接到群众反映称,自己不久前在兰考固阳被人敲诈走5000元钱。得知这一信息,马百胜一面向大队领导汇报,一面开展侦查。通过询问受害人田某得知,今年6月29日晚上10时许,田某和同伴李某驾驶货车从山东返回河南,途经兰考县固阳镇东关106国道关庄段时,田某将车停在路边一烟酒副食店门前下车购买零食时,被店主以自己偷了店主的手机为名,强行要走5000元现金,因还要跑车,田某当时就没有报案。

  掌握初步案情后,马百胜立即带领民警到涉事副食店开展侦查,发现该店白天从不开门,只在晚上8点以后营业,而且店内物品极少,不像正经生意,店主是河南滑县的一个青年人,不久前才租的房子。马百胜判断,该案应该是有预谋犯罪,不掌握事实证据案件很难突破。

  马百胜坚定一个信心,决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他带领民警克服天气炎热,蚊叮虫咬的困难,每天晚上到副食店附近蹲守,时刻掌握副食店内的动向。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2日晚23时,有一辆外地货车停靠在副食店门口,马百胜立即带人贴近侦查,发现店内有两名“店员”,正在与货车司机“协商”手机方面的问题,民警迅速行动,将两名“店员”抓获,并及时对货车司机进行询问,固定证据。

  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4岁,河南省滑县城关镇薛庄村人)、王某(男,28岁,河南省滑县新区五里铺村人),交代了为敲诈司机钱财,伙同姚某(在逃)等人利用货车司机在外不愿生事的心态,以副食店为幌子,借司机盗窃老板手机之名,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中。

  兰考县公安局宣传科 郭凯强 1319376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