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陈丕运)12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减轻群众诉讼负担,郑州中院决定在本市基层法院之间实行民事案件跨辖区立案。今后,当事人在郑州市14家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可选择就近的法院申请办理立案。这是郑州法院系统落实司法为民的又一工作创新,在全省属于首创。

  实行民事案件跨辖区立案,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的往返奔波,切实减轻当事人和律师的负担。那么跨辖区立案怎么实现?郑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举例说,荥阳市的当事人需要到中牟县法院立案的,可以选择在荥阳市法院立案窗口提交起诉材料,荥阳市法院工作人员将起诉材料通过网络传输到中牟县法院,中牟县法院审核后依法登记立案。

  郑州中院专门制定下发了跨辖区立案的实施办法,要求各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窗口和岗位,公布立案流程,各基层法院之间紧密配合,及时传输立案材料,统一立案标准。同时和网上立案互为补充,通过信息化实现远程立案。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完善立案服务体系,加快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和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