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供暖温度从我们调查的22.48℃降低到18℃,仅城市供暖能源消耗将降低30%左右,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治理冬季雾霾”,2017年3月19日上午,在河南大学经济学院与贵州省金融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关于“雾霾治理视角下我国供暖合适温度研究”课题评审与研讨会上,课题组组长王作功教授介绍。

与会专家学者与会专家学者

  近年来,我国华北地区、黄淮地区出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2015年、2016年的冬季,京津冀、黄淮等供暖地区更是出现了多次持续时间长、雾霾程度重的严重空气污染事件,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课题组组长王作功教课题组组长王作功教

  主持“雾霾治理视角下我国供暖合适温度研究”项目的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省金融研究院院长王作功教授介绍,以燃煤为主的供暖能源消耗是导致北方冬季大面积雾霾的重要原因。

  课题组在2017年春节期间采集了300个调查样本和1795个供暖温度数据,城市供暖温度超过20℃(含20℃)的数据比例竟然高达85.07%,供暖平均温度高达22.48℃,远高于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的20℃及国家标准委规定的标准。

  冬季供暖温度普遍过高带来巨大的能源浪费、严重的空气污染,并且不利于人体健康。据王作功介绍,我国冬季供暖能源消耗大约5亿吨标准煤,其中城市供暖能源消耗约3.5亿吨标准煤,如果将供暖温度从调查的22.48℃降低到18℃,仅城市供暖能源消耗将降低30%左右,即节约1.05亿吨标准煤,这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751亿吨、8.925亿公斤二氧化硫、7.77亿公斤氮氧化合物。

  针对我国供暖温度缺乏统一权威的法规规范、城市供暖温度普遍偏高的限制以及节约能源、减轻空气污染的需要,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关于冬季供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建议由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热管理条例》,对供暖温度进行严格规定。国家标准委员会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供热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二是结合“供暖温度与身体健康和热舒适度”和“供暖温度与空气质量改善”两方面因素,建议将住宅供暖室内温度标准设定为15-20℃,将公共场所室内供暖温度设定为标准13-18℃。同时课题组还建议加强对科学供暖、节能供暖的培训教育力度,加大对冬季供暖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此次课题评审与研讨会由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宋丙涛主持,河南省发改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环保厅、住建厅、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人民医院、郑州市市政总公司等单位的专家以及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王明钦、课题组成员刘钊、孙墨寒参加了课题评审与研讨会。(中国网记者 刘高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