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交警提醒大家,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同样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所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可不要以为没什么事。就在近日,在新乡市八一路西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山地自行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受伤骨折,山地自行车骑行人逃离现场。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新乡交警数天的全力侦查,该案成功告破。

  当日10时40分,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现场调查,民警了解到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山地自行车,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该案件发生在白天人员聚集地区,嫌疑人骑车逃逸,既是对当事人的伤害也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当看到伤者痛苦的表情和期待的眼神时,满满的责任感在办案民警心中涌起,抱着“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这一宗旨,调查工作迅速有效的开展起来。

  经现场勘查后,民警立即调取案发点周边监控视频资料,并根据受害人对肇事嫌疑人外貌特征的描述,在海量视频信息中寻找嫌疑人蛛丝马迹,经过两天的视频分析,终于确定嫌疑人事故当天的行驶轨迹,并了解到事发后嫌疑人进入八一路某小区内。办案民警沿线追踪,随即调取了该小区的相关视频,但是由于该小区监控设备数量有限、存在大量盲区造成民警无法找到该嫌疑人的具体去向。

  该嫌疑人是小区内居民,还是有意逃避法律追究干扰民警思路?为尽快侦破案件,办案民警将嫌疑人截图提供给社区民警和小区保安进行辨认,但是,由于案发时嫌疑人戴帽子且戴墨镜,给辨认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民警在该小区不断加大排查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嫌疑人感到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案发后第七天,当事人陈某到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受调查询问,陈某承认了当天驾驶自行车右转时将另一辆自行车拐倒后离开现场的交通违法行为,此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所指的车辆既包括机动车、也包括非机动车,切不可因为是非机动车就可以像陈某那样一走了之,否则同样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因此,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也要做到保护事故现场,积极主动救助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并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