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一位老人质朴的话语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上空久久回荡,令人激动的同时,凸显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付某申请执行邱某继承纠纷一案,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邱某于2016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付某房屋折价款20万元整,因被执行人邱某 2015年被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又查无可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未能执行结束,当执行法官得知申请人付某年迈,生活极其困难,丧失劳动能力又无任何经济收入,并且身体状况也不好,急需一笔医疗费用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后按照该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尽快办理了所有审批手续。最终将2万元救助资金发放给申请人付某账户, 一时缓解了申请人付某的燃眉之急。但是我们的执行法官申琳心情还是很沉重,他每晚睡之前都在想这个案件,辗转反则、夜不能眠,救助资金虽然已经到位了,但是只能暂时缓解申请人付某的困难情况,付某已经81岁,没有任何劳动能力,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执行法官还是决定要帮帮老人,当得知被执行人已经从戒毒所提前出来的消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被执行人邱某,多方努力后做通邱某思想工作,邱某同意调解,执行法官喜出望外,随即前往申请人付某家中,由于最近天气不好一直下雨,执行法官担心老人外出不安全,亲自将老人接到法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情景。

  事后,执行法官申琳接到申请人付某远在北京的外甥女电话,她称:被执行人邱某已依照约定款项将20万汇入付某账户中,并表示:案子告终、今日之结果,老太太遂愿,无不渗透着执行法官一直以来的关注、用心和鼎力相助,感激之情难以用语言表达,并要求当面感谢执行干警,我们的执行法官只简单说了一句话:“职责所在、义不容辞,心意领了,请勿客气”。

  今后,管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强财产查控,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管城法院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