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堌阳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一起妨碍民警执行公务案,有力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保障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的权益。

  12月23日13时50分许,兰考县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韩战成带人在堌阳镇220国道附近查获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摩托车司机贺某某因涉嫌酒驾被民警口头传唤至交警三中队。贺某某的亲属及亲属朋友王某某等前来讲情,被交警拒绝。在民警将贺某某带离办公大厅将要上警车时,王某某等人在大厅门口阻碍民警将贺某某带上警车,韩战成在警告无效后遂对王某某等人喷射催泪剂。随后,催泪剂将王某某喷的十分恼怒,遂对韩战成进行暴力攻击,被民警制服。韩战成遂报警请求支援,堌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指导员孙岩磊、民警李志刚、王颖、惠强强迅速出警,将王某某带至堌阳派出所进行讯问。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兰考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贺某某一起进了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