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兰考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规劝一名上网逃犯投案自首,为群众挽回5万元经济损失。

  兰考县公安局于2015年依法查处一家非法集资公司,经查,该公司已将集资款项借贷出去,而贷款人拒绝归还款项。为帮助群众追回存款,兰考县经侦大队将包括孟某某在内的17名拒不归还的贷款人列为上网逃犯。孟某某(兰考县城关镇人)在该非法集资公司贷款5万元,经侦大队民警多次上门开展工作,不厌其烦地劝导孟某某家属,耐心普及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明白只有投案自首才会从宽处理。通过持续劝投工作的有效开展,12月21日,孟某某主动投案,并将5万元非法持有款项主动上交。

  目前,孟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上缴公安机关的资金将用于挽回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