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本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全省158个县(市、区),到2012年底全省多数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4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累计10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底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
(二)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中部省份平均水平。
(四)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考核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创新教学模式,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六)认真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相关工作。
(七)采取切实措施,逐步降低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
(八)向教育部提交如下正式文件:河南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含时间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河南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