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培训不合格 不能评先评优

2011年11月08日07:53      大河网-大河报             _COUNT_人评论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起,凡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未来5年中,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要达到100%,且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参训率达到90%以上;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要轮训一遍。为确保公务员培训落实到位,我省将统一建立完善公务员培训管理档案,按年度、单位、姓名、职务、培训种类、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要素,将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种类、时间、学分和考试考核结果登记纳入个人档案。

  通知要求,今年起,各地应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非组织原因,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提升后一年内仍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要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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