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省将从2012年起,对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实行统一公开招聘。除引进高层次人才外,不得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和途径自行补充和聘用新任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实施方案》,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坚持资格准入、省考市选县用的原则,实行分级统一公开考试招聘。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方案》要求,陕西省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初中和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为统招大学毕业生。全省中小学招聘外籍教师的,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招聘外籍人员有关政策办理。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基础知识考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