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或事业单位招录丑闻往往伴有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的情节,这其实是常识,但这样的常识,却一次次被“罚酒三杯”式的处理架空了。此次长治公考舞弊案责任人被刑拘,揭开了招录丑闻的盖子,应当成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的一个标杆。
备受瞩目的山西长治公考舞弊案终于有了初步查处结果2人被逮捕,5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给予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这其中 ,包括了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这两人分别收受递补考生家长贿赂10万元、1.7万元,为递补考生顺利录用提供方便。此外,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指使他人篡改考生宋江明的体检数据,使其无法被录用。(本报1月17日A27版报道)
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表示,长治公务员招考体检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录用的公平公正,这话不假。事实上,自此事曝光之后,舆论便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彻查,公务员考试被称为国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容不得任何舞弊事件和暗箱操作。现在的查处结果,应该还是比较符合民意的不仅彻底查清了舞弊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且两名涉案官员也已被移送法办 ,不再是罚酒三杯了事,长治公考招录舞弊案入刑,应当成为查处类似事件的标杆。
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越来越多的舞弊事件冲击着我们的神经,从“定制招聘”到“篮球招聘”到“乒乓球招聘”,再到“县委书记女儿吃五年空饷”,招录舞弊种类不断翻新,不一而足。这些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环节漏洞固是原因之一,但查处过于宽松造成不良示范效应,也是重要原因。不妨回过头来看看,在此次“长治公考舞弊入刑”之前,类似的招录丑闻已经在一些地方屡次出现 ,但这些丑闻被舆论曝光后,查处起来总是拖拖拉拉绵软无力,实在被舆论逼得紧了,对责任人往往也只是给个政纪处分了事,更有一些地方,屡屡用原属官员任免正常程序的“免职”来作为挡箭牌,为责任人开脱。
明眼人都知道,在这些公考招录丑闻的背后,不少公职人员都有滥用职权甚至收受贿赂的嫌疑,对这些情况的定性,是司法机关的事,如查明属实,是要入刑的,绝非政纪处分能够了事。怪异的是,在这些丑闻的查处中,司法机关往往莫名缺位,长此以往,就给了一些权力者“招录舞弊不入刑”的心理暗示,让他们敢于在零风险的考虑下滥用职权甚至收受贿赂,为意图通过非法途径谋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大开方便之门。长治公考招录舞弊案的查处,恰恰揭开了类似招录丑闻的盖子。
机关或事业单位招录丑闻往往伴有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的情节 ,这其实是常识,但这样的常识,却一次次被“罚酒三杯”式的处理架空了。此次长治公考招录舞弊案责任人被刑拘,当是类似事件的一个处理标杆,并成为处理权力丑闻走出“罚酒三杯”思维怪圈的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