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规则制定者更好理解其内涵”
新京报:你刚才也说了,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很大,为何还要考研?
陈晓原:我是个医生,我们这行要求不断学习。我就想,如果考上研究生,学历提高固然好,就算是考不上,学到的东西一点都不浪费。这可以说是现在唯一能安慰我的地方。
新京报:你没能参加考试那么伤心,是不是因为这一年复习特别辛苦?
陈晓原:我工作本来就挺忙挺累的,回家还得照顾孩子,经常到半夜才能看书,看到凌晨一两点。我难过是因为觉得对不起女儿,对不起妈妈,对不起爸爸,对不起老公。
新京报:你的事情被报道后,很多网友留言对你表示同情,谴责制度缺乏人性化。
陈晓原:我很感动,而且朋友和老公也都打电话发短信安慰我。但我还得安慰我妈,她比我还难过,自责为什么不早一点把准考证拿给我。
新京报:不过,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规则已经制定,不应有例外和通融出现。
陈晓原:我觉得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秩序,而让我参加考试并不破坏秩序。规则的制定者应该更好地理解规则的内涵,而非僵化处理。
我确实有过错,但监考方其实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两者共同导致了最终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给我一定的宽限才对。
新京报:明年还会考研吗?
陈晓原: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给我打击太大了。如果我尽全力而考不上,是因为自己能力不足,不会这么难受,但失去了参加考试的资格,我不能接受。
新京报:现在你想对那些监考人员说些什么吗?
陈晓原:我不想对他们说什么。我倒是想通过媒体来问问懂法律的人,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我的损失得到赔偿?
关键在于规则本身是否合理
陈女士的遭遇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规则制定了要不要遵守,而在于规则本身是不是公正合理。规则是什么,往大了说就是法律,制定规则,就相当于立法。无论规则还是立法,都考虑到各种不同的情况,以保证有相对应的规定。监考规则中也应有各种突发情况该如何应对,否则,这就不是足够公平合理的规则。
但即使再详尽的规则也休想应对所有的突发情况,这就要求监考规则中还必须赋予监考官以自由裁量权,允许监考官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突发情况做出变通的处理。
如果监考规则没有做到以上两点,那么这就不是一个好的规则。
至于规则要不要遵守,这是不言而喻的,必须遵守。如果监考规则规定监考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又规定迟到15分钟不准考试,那么理论上迟到15分01秒都不准考试。
陈女士提到谁该负责的问题,查看监考规则,看看监考人员有没有违反,如果违反了,就是监考人员负责。 ——周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