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天中小学陆续开学,择校费的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在北京,择校费少的6万元,多的各种费用累计高达25万元。
和以往一样,择校费再次遭到人们的口诛笔伐。之前教育部曾多次重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但择校费的收取仍然愈演愈烈,这也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一刀切的禁令真的合理吗?为何在现实面前如此不堪一击?
这是由于每个家长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但按照“二八定律”,优质的教育资源总是少数,是供不应求的,所以,要么“拼分”,要么“拼爹”,总要有个筛选标准。教育部对择校费一刀切的禁令虽照顾到家长的情绪,但却无视教育市场的客观规律,也忽略了优秀的教育从业者理应获得的高回报,这是禁令被架空的根本原因。
其实,即便不从政策上放开收取择校费,那些坐拥优质教育的学校依然会收,就连一般的学校都会让家长意思一下,而地方教育和财政部门已和这些学校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对他们收取择校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家长上告无门不说,就连学校收取的择校费流向哪里,是用于教育还是进入官员腰包,都难以知情。
所以,与其对择校费禁令抱残守缺,不如有选择性地放开,让一些有资质的学校明码标价,公开收取,并将民主和自治原则贯彻其中。收取的择校费一部分可以用于对该校师资的合理回报,另一部分可以用于加大对其他公办学校的投入,具体比例可由地方人大监督教育部门制订,教育和财政部门不能从中收取佣金。如此,方能解收取择校费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