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于去年12月结束,我省日前公布异地高考政策,省外考生只要有正式学籍就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为方便异地高考考生等报名,省招办将于2月27日9:00至3月1日18:00开启报名服务器,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
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表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而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因专业考试时间关系,不再接受报名。逾期服务器关闭,不再接受补报。
□东方今报记者 赵媛
○非在校社会考生不能异地报考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均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在户籍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非在校就读的社会考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同等学力证明须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
报考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到户籍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报名需提供父母一方就业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3年起,凡父母一方在豫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无社保年限门槛,随迁子女具有当地正式学籍即可报考,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同等待遇。
在非户籍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并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而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续外,考生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就业的证明。
“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就业证明只要能证明在当地就业即可,可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或者是其他能证明在当地就业的凭证均可。”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说。
○考生信息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
今年,我省出台异地报考新政策,对考生资格审查将更加严格。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 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应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应认真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的班级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至24日,公示的同时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市、县(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级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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