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以上两种观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应该保持的习俗。鉴于在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伤害,我认为,政府在政策的执行上要更加的人性化,不是单纯的禁止或者开放,比如北京从1993年,“禁放”规定出台,到2005年底,北京市修改规定,以“限放令”取代“禁放令”,五环路以内地区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这都是政策制定上的一步步完善。甚至对于“限放令”,我建议,可以根据各城市实际情况,把“限放令”,“限”的更加具体,更加合理。比如限定的时间、地点要更加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其目的就是要在保障安全和尊重传统民俗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从烟花爆竹的禁止与解禁,我们也可以看出,作为公务人员,在看待问题时,要客观、全面。同时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提高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使各项政策经得起推敲,对得起百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