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详解:考生如携带手机、书包、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书籍等物品,且没有按照考场内监考教师指定地点放置,应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
详解:考生应按照本人考试用条形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入场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详解:在考场内广播或监考教师发出“可以开始答题”的信号后,考生方可进行答题;在考场内广播或监考教师发出“停止答题”的信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视为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