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文图

  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就依法运用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某正科级领导干部的“骨头”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16年9月,在熟人介绍下,申请执行人杨某向被执行人裴某供应方木、模板等建筑材料,并以借条形式明确该月月底结清货款4万余元。

  裴某是陕西咸阳一个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杨某当时想:“他是政府机关的领导,这种人都要脸面,卖东西给他肯定放心。”谁知,还款期限到了之后,裴某的电话号码却悄悄换了。

  无奈之下,2017年年初,杨某将裴某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裴某支付杨某货款4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裴某始终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杨某于2017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到咸阳不动产局了解被执行人房产信息)(到咸阳不动产局了解被执行人房产信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依法向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局干警先后数次要求其报告财产状况,通知其到法院配合履行还款义务,并远赴陕西到其所在单位调查情况,其本人均避而不见,不配合法院工作。其所属单位表示,借款纠纷属个人事务,不便表态。

  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其个人银行账户发现,其多次在工资到账后立刻转出并多次更换工资卡。据此,法院决定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几天前,申请人以调解为由将裴某“请”到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

  向裴某释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老裴,虽然你在外人面前是个领导干部,但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现在你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欠一点钱的事了,依照法律规定,你不仅不据实申报财产,还有故意转移财产情节。根据这些,我们完全可以把你拘留15天,甚至可以以拒执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丢饭碗都是小事,为了4万块钱坐牢,你自己好好算算这笔账吧!”

  最终,裴某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并当场履行执行款2万元,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原本,执行干警准备直接拘留他,拘留决定书都已经做好。

  对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的公职人员来说,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已经有规定对其限制。

  今年6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出台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决胜基本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构建诚信航空港实验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招录聘用、任职资格、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参选“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实行严格限制;对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特殊主体,还将移送纪委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