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条当通行证拉近300箱烟花 遇检查司机淡定称“拉的百货”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萌友 喻文勇/文图

  2月12日,一辆河北牌照的厢式货车,违法拉载近300箱烟花爆竹,在南林高速内黄收费站被安阳高速交警查获。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面不改色心不跳,非常镇定的回答:“拉的百货”。看来还真是一个“老手”啊。经检查,该车共拉载烟花288箱,既不是危险品运输车,又没有任何合法运输手续,只有一张货单白条,这样跑高速,胆子还真大。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和烟花予以扣留并处罚后,依照案件管理权限,移交内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进一步处理。

  春运工作开始后,安阳高速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科学部署警力,实施辖区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口警力全覆盖,描准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其实精准打击,严防超员、超载,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车辆从辖区内驶入高速公路,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高速公路平安畅通。

  当日10时50分,该支队二大队民警韩潇和辅警于祥、霍路路在南林高速内黄收费站对过车辆进行春运检查,这时一辆冀D牌照的厢式货车驶出站口,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在查验证照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室内放有多箱疑似烟花的纸箱,怀疑车上装有烟花爆竹,便询问司机尹某:“车上拉的什么货物?”尹某面不改色心不跳,非常镇定的回答:”拉的百货”,企图蒙混过关。

  民警要求司机打开货舱验货,司机尹某一直强调,拉的百货,没什么可看的,民警责令其必须打开检查。打开舱门发现,满满一车全是烟花,执勤民警要求尹某出示有关运输手续,尹某只出示一张显示烟花数量和价格的白条,其它什么都没有。

  经核查,该车共拉载价值3万元的烟花288箱,每箱4组,共1100佘组。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和烟花予以暂扣,告知当事人尹某使用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品行驶高速公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执勤民警依法从重对当事人尹某进行处罚后,依照案件管辖权限,将尹某及车辆烟花移交内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