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出台救助方案:明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实现全面小康,不能落下一个人。3月30日,记者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加强残疾儿童救助体系建设,做好与社保有效衔接,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根据该文件,郑州市将对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方面的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最高可获得20000元的康复救助。

  目标: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今明两年,正值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郑州市将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 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为实现上述目标,郑州市将对0~14岁(有条件可扩大至 17 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被救助者需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同时,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符合以下要求:

  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其中,肢 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主要指针对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术后效果明显的手术 (如先天性马蹄足等关节畸形,先天性关节脱位,脑瘫、脊膜膨出后遗症或脑损伤等导 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 常,其中人工耳蜗手术要求听力损失重度以上、佩戴助听器效果 不佳、医学检查符合手术条件。

  标准:单人每年最高可获20000元康复救助

  《方案》要求,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郑州市将为符合条件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方面的支持,包括:为有手术适应症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经评估后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救助标准方面,

  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 (含人工耳蜗术 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 (针对住院期间费用)。 

  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 (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 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 元 / 人  

  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8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 为 19000 元 / 人 / 年 , 其中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收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 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 年。 

  每名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康复救助。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康复类别,全年总费用不超过单项康复救助标准。 

  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

  《方案》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机制。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要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 制,建立 “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 加强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 监督。

  《方案》同时明确,将脑瘫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并探索逐步将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