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14条示范路、建5万个车位…今年郑州最严交通秩序治理这么干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萌友 邢红军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新华 摄)(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新华 摄)

  为切实巩固2018年交通秩序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城区建设和道路交通协调发展,服务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努力为建国7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召开创造优质、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郑州市在市内五区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火车站地区,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吹响了2019年郑州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号角。

  通过一年的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要达到如下目标:建立健全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道路交通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的“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可控。

  在交通治理工作措施上,今年共出台了六项大的举措。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首先由市公安局、大数据局牵头,市交通局、审计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区(管委会)配合,持续推进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充分借用阿里、华为等互联网大数据及团队力量,和高德、百度以及其他互联网公司开展研发“互联网 大数据”智慧交通服务功能,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空间感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交通科学、系统方法、人工智能、知识挖掘等理论与工具,围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公众服务能力、交通网格化管理、提高综合运输协调能力等重点工作,搭建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联动框架,形成立体化多方式公众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面的交通信息监测体系、可视化的交通监控指挥体系、协同共享的电子政务体系、方便实用的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建成新型的、智慧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提高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畅通、安全、绿色、舒适的出行服务,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其次由市大数据局、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按照“市级统筹、各区主责、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和“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步骤,逐步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停车管理平台。对市建成区的公共停车场、对外开放的配建停车场、住宅配建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普查,为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提供大数据支持,为指导规范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指导各区(管委会)于年底前完成依法批准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智慧停车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数据资源全部接入平台统一管理;组织各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用户通过i郑州APP、支付宝、微信自助缴费,鼓励用户支付宝绑定车牌号实现无感支付全覆盖,逐步减少人工并最终实现无现金收费;四是组织各区(管委会)推进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数据资源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全市停车位资源整合共享。

  第三由市公安局牵头,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借鉴发达城市先进管理经验,研究推广直行待行、配道左转待行、可变导向车道、单向交通组织、高峰期快速路匝道进出口控制和互通立交匝道口行车引导系统等管理手段,缓解交通节点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全面开展地面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提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信号优化社会化服务,配套完善视频流量检测设施,保障信号配时智能调节,交通绿波效果明显,通行能力显著提升,建设全省先进的交通信号控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

  第四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城建局、城管局、园林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修订完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城区及其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巡查、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功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

  二是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首先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城建局、城管局、园林局,各区(管委会)配合,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严管示范路创建活动。以金水路、花园路、嵩山路、中原路、紫荆山路、文化路、花园北路、金水东路、京广快速路全段、陇海快速路、农业快速路、三环快速路、中州大道、迎宾路等14条道路为创建范围,从勤务机制完善、交通违法整治、交通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交通组织渠化、执勤执法形象等方面,加强对严管示范路的人员、设施的投入,严格管控禁行车辆、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规范人行道隔离设施、道路路名标牌、沿街广告设置。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对严管示范路口路段实行工程渠化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其次由市交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城建局、发改委、地铁集团,各区(管委会)配合,强力治理交通堵点。全面梳理排查一批周期性拥堵点段,分别划定责任网格,明确分包领导和管理责任,对外公布,挂牌督办,边整治、边研判,坚持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通过交通组织优化、路口渠化、信号配时优化等手段,治理一批社会关注较高的交通堵点,提升道路整体通行能力。针对城区人流量大、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需求量大、人车混行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路口(路段),开展实地调研,规划建设人行过街设施。

  第三由市公安局牵头,各区(管委会)配合,保持对“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常态化整治,持续不断高压治理,以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医院、商圈、公园等周边和市内主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对查扣的“七类车”要逐一登记造册,依法执行“五个一律”处罚原则。

  第四由市公安局牵头,严查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次数较多、影响恶劣的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第五由市公安局牵头,严查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一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鸣笛、乱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第六由市公安局、城管局牵头,市城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各区(管委会)配合,严查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渣土车、水泥罐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反应急管控规定、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和所属公司实行信用评价计分管理,公司信用考评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第七由市公安局、城管局牵头,各区(管委会)配合,严厉打击“黑渣土车”违法行为。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公安、城管部门建立市、区两级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改进路面执法勤务模式,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时至次日早8时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对违规车辆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扣留一辆、处罚一辆”,对报废、拼装渣土车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

  第八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加大建筑垃圾清运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消纳行为的监管,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运输核准、消纳核准制度。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的企业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根据全市弃土消纳场建设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合理规划清运路线,严格办理双向登记卡。公安交警、城管联合执法组在京广路、大学路、郑密路、南三环等渣土清运主要通道设立检查卡点,从严从重查处未经核准处置渣土、随意倾倒、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管委会)配合实现餐厨废弃物精细监管高效处置。完善信息平台,建立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库,提高精确监管实效,做好更新管理工作。以《郑州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为基础,巩固现有收运路线,继续优化、细分收运路线。提高专业收运车辆投放频次,替换减少非专业车辆。谋划构建从产生到运输、处置的全链条、智慧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运行实效,确保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强化督查考评工作,加强对各区(管委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定期评比排名。

  三是强化城区停车管理专项治理,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首先由市交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公安局、城建局、大数据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加快制定出台《郑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和《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各区(管委会)组织摸排选址,2019年要在全市新建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其中独立运营公共停车泊位8000个、路外临时停车泊位7000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3.5万个),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进一步研究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选址、土地供应、建设方式、税费减免、优化经营和奖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更加简易的公共停车场建设联审联批制度。

  其次由市交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公安局、城建局、大数据局、发改委,各区(管委会)配合,加大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力度。按照“利民便民、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经市政府联审联批并向社会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标准设置施划,并实行编号管理,6月底前完成不少于3万个、年底前完成不少于6万个泊位施划任务。充分利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空间,在部分流量较小主干道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户门前空间,明晰产权,由各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施划。在预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根据地形全面施划,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间。研究制定路内错时停车办法。按照停车必在位、在位有标线、标示有时间的原则,研究制定市区错时停车办法。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在老旧住宅小区(10年以上)周边道路路内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限时免费停放时间为2000—次日700,并加装电子抓拍系统,严厉打击超时停车、不按规定区域停车等现象。

  第三由市交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城建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全面规范市区停车场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管理体制。指导各区(管委会)采取授权特许经营权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序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对停车场管理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结合当前市区停车场管理实际,研究制定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导则、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施划联审联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等相关办法。

  第四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管委会)配合,切实做好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关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做好对各单车企业的考核和单车投放增减奖惩兑现工作,同时根据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单车企业的考核办法;加强禁停区管理,组织各区(管委会)和单车企业规范设置单车停车区域,引导各单车企业合理投放、有序管理;探索管理新手段,在郑东新区开展共享单车管理试点工作,结合总结的经验做法,组织在全市推广应用;扩大禁停范围,结合市区四个禁停区设置经验,组织单车企业在市区快速路、绿地、河道、高架桥区域设置禁停区,实现对市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规范管理。

  第五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建局、大数据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按照“建为所用”的原则,对住宅、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等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清查,恢复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规划核定和监管,确保按标准建设到位;建立内部补贴奖惩机制,引导商场、医院、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自我挖潜、自求平衡,倡导单位内部人员绿色出行,主动不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让车位于市民;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优化老旧小区内道路的微循环系统,对现有停车位进行更新改造,建设投资小、见效快、占地少的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老旧小区的车辆停放数量。

  第六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及各区(管委会)配合,深入推进“路长制”模式,夯实门前“四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包绿化)对停车管理的责任。以道路为单位,细化责任。设停车位的要规范停车,没设停车位的要“门前清”。清理违停实行“零容忍”,对不按位停放、压线和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举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占压道路严重影响交通的违规停放车辆实施拖移,实现管理常态化。拖车和违法车辆停车场由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所属办事处负责提供解决。

  第七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区(管委会)配合,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等周边停车乱象治理。各区(管委会)要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停车乱象治理;切实发挥属地责任,加强校园周边停车场建设力度,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接送学生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持续推广中小学生排队上下学,家长定时定点接送的有效做法,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状况;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文明出行公约,安全文明出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乱停车查处力度。

  四是依法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规范运营秩序

  首先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司法局、残联,各区(管委会)配合,制定出台非法营运查处办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打击“假出租”、“黑出租”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其次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牵头,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黄牛”采取欺骗、欺诈等手段招揽乘客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出租车计价器非法改装地下窝点,依法查处为黑出租提供空白发票的行为。交通局要和市公安局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查非法客运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打击盗窃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的犯罪行为,查处改装“出租克隆车”地下窝点。

  第三由各区(管委会)牵头,市交通局、公安局配合,加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新郑机场等重点区域由各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做好场站内出租汽车通道建设及秩序管理,硬件隔离设施建设,禁停区域违法停车的执法管理等工作。各长途汽车站的集中整治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交运集团等相关单位协助。

  第四由市交通局、公安局牵头,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非法营运车辆的巡查和治理力度,对“黑出租”“黑大巴”等非法营运车辆和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同时,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联合执法行动。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联合行动,持续对非法营运进行治理,彻底净化客运市场。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

  首先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登记上牌长效跟踪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登记上牌管理工作,通过简化办理程序、推行销售登记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利,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其次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司法局、交通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结合郑州市实际,研究出台《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开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第三由市公安局牵头,严格路面交通管理。集中登记结束后,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占用机动车道、超速、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无牌上路行驶且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依法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上牌。

  第四由市公安局牵头,加强治安安全管理。公安治安部门要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单位,对在用电动自行车进行摸底排查,开展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治理和宣传。公安刑侦部门要研究建立电动自行车被盗后的应急侦查、追回、返赃机制,开展打击专项行动,依托科技防盗,打团伙、破串案,提炼固化新型技战法,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六是开展交通社会宣传,推进城市文明交通建设

  首先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市文明办,各区(管委会)配合,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邀请新闻记者、高校学生、社会群众,对郑州交通乱象进行大走访、大调查、大曝光,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鼓励社会力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同治理交通陋习,形成社会共识。

  其次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管局、交通局、工信局、教育局,市公交公司、通管办、地铁集团,各区(管委会)配合,扩大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深入社区、街道、学校、村庄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城管部门牵头在市区道路施工的围挡上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城管、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室外大型LED 电子显示屏及出租车 LED 显示屏,免费播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标语。工信部门牵头通过三大通信公司推送交通安全公益短信。宣传、文化部门牵头在电影院开映前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短片,在网吧等场所的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市教育局制定方案,把交通文明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课时,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地铁集团、公交公司牵头,分别在地铁和公交等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第三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文明办,各区(管委会)配合,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由市文明办指导,市公安局完善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项目组织、活动记录、日常管理等制度,不断壮大和规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宣传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市教育局、团市委按照各自职责,发挥优势,以“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青年当先锋,交通更文明”、“你让斑马线,大家都点赞”等为主题,组织大中小学生、广大青年学习践行交通法规,开展文明交通专项志愿服务,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全参与、携手共建文明城 ”的良好风尚。

  第四由市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牵头,市交通局、人社局、财政局,市文明办等所有成员单位配合,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郑州市建设国家信用体系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研究梳理交通管理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的具体项目、标准和办法,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交通管理各项内容纳入到市民积分系统,研究出台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使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企业、单位的信用状况挂钩,增大交通违法成本,提升公民的交通文明意识。探索建立交通违法与单位评优、文明奖发放挂钩等制度。